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江夏区聚焦基层资源与群众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向多元社会参与转变。创新引入“公益创投”与“揭榜挂帅”机制,纳入社会组织和小微文化企业,深入城乡社区、景区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开展公益性文化与文旅体验项目。重点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乡村振兴及文旅融合,提升文化资源转化率和服务品质,助力“文化名区”建设,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此,现发布2025年江夏区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活动公告。
1.实施单位须为湖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团体、小微文化企业,近三年无活动异常、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且结论合格。
2.每家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且无虚假申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1.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健全,预算合理具体,资金使用规范。
1.具备必要的工作场地、设备设施和与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期内有固定负责人及稳定的团队成员等条件。
2.项目服务内容符合单位章程范围,具有创新性、易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获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01
服务周期为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12月份为专家评审及结项阶段。
02
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调研项目服务地点,各申报单位亦可自行推荐,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予以入选。
03
本项目服务面向全区市民、当地居民及游客,致力于满足各类群体的文化需求。
04
为实现“文化名区”建设和高品质文化服务目标,本次公益创投重点支持以下项目类型,鼓励与战略目标紧密结合,促进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与群众广泛参与。
01
创新发展优秀历史文化项目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江夏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古郡文化、名舰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遗迹等),将其融入现代文化消费场景和旅游服务产品,提升江夏文化价值与社会影响力。
02
特色非遗文化传承项目
充分利用非遗馆、非遗工坊、非遗传习场所及校园等功能空间,丰富非遗文化体验场景。定期举办非遗集市、展演、体验活动及非遗衍生品销售,打造品牌化特色市集。积极与旅游景区合作,将非遗展演、手工艺教学等纳入景区特色项目,为游客提供独特且深度的文化体验。
03
城市社区文旅融合项目
依托镇街文化站、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动文旅融合向社区下沉。通过开发社区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及休闲文化体验项目,设计研学路线,引导游客深入体验城市生活,共同打造有温度、有内涵、主客共享的文旅融合社区。
04
乡村振兴文旅融合项目
围绕地方文化,梳理村落历史渊源、特色民俗和产业基础,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结合季节性农事,开展农耕体验活动(如插秧、收割、打谷、制作糍粑、酿酒等),举办乡村“村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融合传统戏曲、舞龙舞狮、民俗竞技及地方曲艺,促进村民与游客的互动共融。
05
其他公共文化领域项目
支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内具有社会公益性、文化普惠性及创新性的多样化项目。鼓励多元合作与跨界创新,推动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在更广范围的普及应用,促进形成全民共享、生态良好的文化发展格局。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电子版请于2025年8月27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609299463@qq.com,邮件主题请填写“申报单位全称+江夏区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入围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达指定地点。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提交者将不予受理。
项目审核及评审将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审核入围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判。评审内容主要涵盖五个方面:
1.必要性与政策契合度。重点考察项目与国家、省、市及本区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符合程度,以及其对本区文化建设实际需求的针对性与独特价值;
2.可行性。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执行团队的专业能力、管理水平和资源调配能力,同时关注风险预判与应对措施的充分性;
3.成效性。评估预期成果的明确性与可衡量性,项目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文化创新表达及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潜在作用;
4.资金合理性与使用效率。重点审查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性、资金投入与项目目标和内容的匹配程度,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与产出效益;
5.社会效益。综合考虑项目在促进公众参与、增强文化认同、传承优秀文化、扩大社会影响力以及推动社会和谐与文化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贡献。
所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江夏区文化馆公众号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立项;组织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签订项目协议。对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将组织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取消其资助资格。
根据项目实施成效、社会影响力及经费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再重复资助。
项目结项经专家评审合格后,资金一次性拨付,并须由申报单位开具正规发票。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将予以收回;未按约定实施的,追缴已拨付资金;不符合支出范围的费用不予认可。因不可抗力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完成的,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支付。
资金管理要求如下: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银行账户,配备与项目内容相匹配的全职专业人员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规范使用,确保可追溯、可监督、可评估。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或挪用,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申报项目时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类似活动。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或转包。各申报单位须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履行项目协议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并积极配合督导和验收工作。若因特殊原因需终止、撤销或调整项目,须提前报经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批同意。
公益创投通过公开征集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揭榜挂帅则是以需求导向,鼓励申报单位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优先对获批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两种机制均旨在激发社会活力,推动文化资源高效转化和服务创新。
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芳
联系电话:15102774308
电子邮箱:609299463@qq.com
附件:江夏区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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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
8月15日
END
来源: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