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夏区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江夏区打造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高地。根据《江夏区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集聚的若干措施》(夏人才〔2024〕1号)精神及要求,选拔并扶持一批与江夏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强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资金链的深度融合,为江夏区锻造新质生产力,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注入新动力。江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发布江夏区第一期“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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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夏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一)经费支持 1、奖励标准:积极支持各类有技术、项目、资金、资源的人才团队来我区创业。通过评审,对入选的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创新领军团队带头人纳入区高层次人才B类、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纳入区高层次人才C类。 2、拨付对象: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所申报项目在江夏创办的企业。 3、拨付方式:人才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在评审通过且立项公示后立即拨付50%,剩余50%经费在第二次评估后拨付,第二次评估原则上在项目启动后6-12个月内开展,评估前需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经费使用明细、企业自筹资金到位证明等材料。 (二)股权投资支持 通过评审,入选创新领军团队最高可获2000万股权投资支持,创业领军团队最高可获1000万股权投资支持。 (三)场地支持 鼓励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优质项目在江夏区就地成长、就地孵化,优先推荐入驻江夏区国有孵化器、国有产业园区,给予专项租金优惠政策支持。国有孵化器为入选项目团队提供不高于200平米的创业办公场地,免租期两年,纳入科创服务链体系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