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7日 权威发布 · 本土视角 · 服务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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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守规护家园 共治共享美江夏 ——致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停车规范经营倡议书

文明守规护家园 共治共享美江夏 ——致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停车规范经营倡议书

文明守规护家园 共治共享美江夏

——致广大市民朋友文明停车规范经营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城市绿地是涵养生态、美化家园的宝贵公共资源,通畅有序的道路交通、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是全体市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保障。优美宜居的城区环境,需要每一位江夏市民同心守护。

当前,我区部分区域存在车辆占用绿化带停放、碾压损毁绿植、机动车占道流动售卖、车辆随意占道停放等行为。这不仅破坏公共绿化资源、损毁城市景观,还挤占通行空间,扰乱交通与市容秩序。为持续提升城区品质,我区将于2026年7月起进行违规停车售卖和绿化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珍爱绿地,杜绝违停。依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损毁绿地等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还需承担绿植修复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真诚倡议广大市民自觉树立护绿意识,把城市绿化带当作共同的绿色家园。驾车出行规范停放,不驶入、不碾压、不占用道路绿地与公共草坪,不损毁树木、护栏等绿化设施,共同守护城市绿色生态。

禁止占道,规范经营。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拒不整改将按规定处以罚款;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的,将依照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真诚倡议广大商户恪守经营准则,坚持入室经营、规范经营,不驾驶机动车沿路摆摊叫卖,不占用公共通道堆放货品,做到人走摊清、整洁有序,共同维护清爽整洁的市容环境。

遵守交规,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违规停放妨碍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将处以相应罚款,并可依法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指定地点停放。真诚倡议广大车主牢记交通规范,认准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占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不随意占道停放车辆,共同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城市治理,人人有责;文明城市,人人共享。我区将坚持教育引导优先、处罚惩戒为辅,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持续整治各类城市乱象。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共治,发现占绿停车、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时,主动劝导、加强监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问题。让我们从爱护绿化、守法经营、规范停车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以一言一行涵养城市新风,携手共建生态优美、道路畅通、市容整洁、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美丽江夏!

  

        江夏区委依法治区办

江夏区司法局

2026年6月



来源:江夏区委依法治区办、江夏区司法局

编辑: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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