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江夏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21日江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江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江夏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下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审议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江夏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3.审查江夏区202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7年财政预算草案;4.听取关于江夏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及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5.审议江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审议江夏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审议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江夏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江夏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江夏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江夏区人民法院院长,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夏区出席武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决定江夏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表决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10.票决江夏区2027年民生实事项目。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胡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