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资金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钱”,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变通。近期,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街道纪工委在开展全街特困供养档案专项核查时,卫东村一份老旧证明材料引起工作人员的警觉。

材料中载明,在当地福利院集中供养的一位老人何某某“无儿无女,丈夫去世多年,长期一人生活”等内容,可经过核查,何某某丈夫姚某某一直与其一同生活在福利院,与证明内容明显相悖。循着这份疑点材料深挖彻查,一起多名基层工作人员履职失责、违规申报特困供养的问题浮出水面。
工作人员随即进村入户、走访福利院老人与看护人员,向村里知情老党员、老村民核实情况。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事实清晰还原:当事人何某某、姚某某为卫东村村民,二人1962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姚某某,另过继一子姚某某,两名子女均身体健康、具备法定赡养能力,按照《湖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本不具备特困供养资格。可老两口为享受集中供养政策,长期隐瞒子女情况,对外谎称无儿无女,日常前来福利院探望照料的子女,对外只说是侄子和侄女。
2008年,何某某因申请特困救助受阻多次到村、街道缠访闹访。卫东村村委会为平息矛盾,心存侥幸“变通处理”,未入户核查、未核实亲属信息,帮助二人拟写并提交虚假的证明材料。2009年4月,姚某某、何某某顺利通过审核,入住法泗农村福利院开始享受特困供养待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熊某某、蔡某某同样未入户走访、未核查户籍信息,就在入户调查表中签字确认,把关环节层层失守,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两名老人长期违规享受特困供养政策。
“民生保障的关口一旦松一寸,公平底线就会偏一尺。基层干部不能为了暂时平息矛盾,就放松政策标准、简化核查流程。” 法泗街纪工委负责人介绍。经综合研判,街道纪工委对卫东村、街道办事处共6名相关责任人依规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案件查办不是终点,系统施治方能标本兼治。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特困供养对象入户核查不严、动态监管缺位、基层小微权力监督薄弱等短板,法泗街纪工委同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民政、各村开展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专项“回头看”,完善入户核实、信息比对、年度复核全流程机制,健全公安户籍、民政救助数据共享核验渠道,从源头堵住民生保障监管漏洞。
下一步,法泗街道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养老、低保、救助等民生领域,以精准监督守护好群众的“兜底钱”,推动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公平惠及真正困难的群众。
通讯员:张孝
编辑: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