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设临时军事禁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关于军地共同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等规定,为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圆满完成部队军事训练行动,经江夏区政府、江夏区人武部与驻区某部共同研究决定:在安山街道茅岭村、山巷村和法泗街道田浦村等部分区域划设临时军事禁区,用于部队军事训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临时军事禁区划设范围具体涵盖安山街道茅岭村、山巷村和法泗街道田浦村等区域(坐标范围如下),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如有调整会提前通知)。
坐标范围1:
114°1312E,30°0838N
114°1404E,30°0848N
114°1316E,30°0817N
114°1406E,30°0827N
坐标范围2:
114°1250E,30°0818N
114°1535E,30°0841N
114°1327E,30°0747N
114°1544E,30°0811N
二、划设目的
临时军事禁区的划设旨在保障部队顺利完成特定军事训练任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管理措施
(一)在军事训练期间,部队会提前一天通报军事训练时段,未经军地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军事训练时段擅自进入临时军事禁区,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迅速行动,广泛宣传,确保临时军事禁区周边村民了解相关情况,自觉遵守规定,不干扰军事训练。
(三)军事训练期间,军警将联合警戒巡逻,维持军事训练秩序,确保军事训练正常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村民应听从劝导,及时有序从临时军事禁区内撤离。因居住地在临时军事禁区范围内无法撤离的,训练时段应尽量在室内活动,服从警戒巡逻人员的安排。
四、注意事项
(一)相关村民委员会及时将本公告内容传达至每一位村民,做好解释工作,教育村民支持国防建设。
(二)如有紧急情况或需要协助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所在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反映。
(三)军事训练结束后,军地将及时发布公告撤销临时军事禁区,当地村民将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特此公告。
江夏区人民武装部
2026年10月22日
来源:江夏区人民武装部
编辑:胡香玲